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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開科技大學嘉大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一、申請資格:

(一)學優獎學金:本校學生在校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無記過(含申誡)紀錄

(二)清寒獎助學金:本校家境清寒學生在校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且無記過(含申誡)紀錄

二、獎助學金名額及金額:

每學期獎助學金之名額至多五名,每名金額新台幣壹萬元,其中具清寒身份名額三名學優身份名額兩名各系所推薦一名學生為原則若各系所推薦人數超過一名將退件給各系,請各系協助擇一推薦人選

三、需繳交資料:

(一)學優獎學金:應檢附申請書前一學期成績單(含排名)自傳導師或主任推薦函

(二)清寒獎助學金:應檢附申請書前一學期成績單(含排名)自傳導師或主任推薦函全戶戶籍謄本家境清寒證明(包含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全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等擇一身份檢附證明)。

四、審查方式:

(一)清寒獎助學金:以前一學期未獲得本項清寒獎助學金者為優先,並依下列順位排定順序:

1.低收入戶者。

2.中低收入戶者。

3.特殊境遇學生。

4.清寒資格相同時,評比順序如下:

(1)學業成績。

(2)班級排名。

(3)操行成績。

(二)學優獎學金:以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高低排序,成績較高者優先獲獎

五、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0月9日(四)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六、承辦單位/人員: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吳伊茹助理(分機: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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