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科技大學嘉大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一、申請資格:
(一)學優獎學金:本校學生在校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無記過(含申誡)紀錄。
(二)清寒獎助學金:本校家境清寒學生在校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且無記過(含申誡)紀錄。
二、獎助學金名額及金額:
每學期獎助學金之名額至多五名,每名金額新台幣壹萬元,其中具清寒身份名額三名,學優身份名額兩名,各系所推薦一名學生為原則,若各系所推薦人數超過一名將退件給各系,請各系協助擇一推薦人選。
三、需繳交資料:
(一)學優獎學金:應檢附申請書、前一學期成績單(含排名)、自傳、導師或主任推薦函。
(二)清寒獎助學金:應檢附申請書、前一學期成績單(含排名)、自傳、導師或主任推薦函、全戶戶籍謄本、家境清寒證明(包含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全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等擇一身份檢附證明)。
四、審查方式:
(一)清寒獎助學金:以前一學期未獲得本項清寒獎助學金者為優先,並依下列順位排定順序:
1.低收入戶者。
2.中低收入戶者。
3.特殊境遇學生。
4.清寒資格相同時,評比順序如下:
(1)學業成績。
(2)班級排名。
(3)操行成績。
(二)學優獎學金:以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高低排序,成績較高者優先獲獎。
五、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0月9日(四)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六、承辦單位/人員: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吳伊茹助理(分機: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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